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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合同是打印出来的,我自己签名了有没有法律效力

债权债务
2020-11-01 05:29: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只签字不盖章不在五十二条的规定内,所以,合同有效。
  •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签字才生效。一般采取交换形式。买方(或卖方)签字,然后交换,对方交付的一份,自己签字后留下就行了
  • 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出卖人义务和买受人义务方面,具体如下:
    (一)出卖人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4、将会有关单证和资料。(二)买受人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  一房二卖合同效力如何  (一)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如前所述,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二)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也很普遍。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依据《买卖合同解释》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三)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一合同的债权人并不能排斥另一合同的债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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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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