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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甲乙离婚一案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离婚,判决生效后甲对夫妻共同财的分割有异议,并有一处房产未做处理。甲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问: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该如何处理

民事相关
2020-10-28 13:53: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我向法院单方面申请离婚,最长需要多久才能判决离婚? 答复:关键不是多长时间,而是法院能否判决离婚。离婚诉讼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 2.申请离婚前是否事先分居,还是申请后再分居?需分居多久才能判离婚,时间的结点如何计算? 答复: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的,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但不是你所说的申请后再分居或者其他,在这方面没有强制性规定,由你本人把握。 3.这套房子我是否应占一半的份额,能否索要到这一半的钱?(我愿意把房子转让给他住,只需把一半份额的现金给我即可) 答复:如你不愿意要房子,可以主张将自己应分得的份额折算成钱款,由男方进行补偿。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如满意,请按采纳。
  •   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特别规定是:(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时主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经调解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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