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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广州某小区物业占用绿化用地建垃圾站,具体情况:6月物业召集1次业主大会,涉及业主500余户,120户参与业主大会,物业在会议上让大家表态垃圾站建东边,还是西边;8月会议后有公示,但仅是文字表述,未进行具体的位置明确。10月物业铲掉小区内唯一绿化,预在其中建垃圾站,小区内2栋56户业主联名表示反对,但物业不予理睬。且口头告知未参加会议,或未接受调查者即默认同意,物业程序合法。但据了解,这56户业主均未接受过调查,也未收到过业主会议通知,未知道的情况下,被默认认同的情况是否合法?

房产纠纷
2020-10-26 08:47: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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