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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孩子是高考艺考集训一次性付了几万快的学费,中间有一个半月的因为生病没有上课,这个费用可以退回吧,但是培训机构以(以因个人原因不学而不退费,合理吗?当时是签的协议的,协议上写了因个人原因不学不退费,但这几个字是手写上的,没有按手印,后来签协议的另外加上去的。有法律效应吗?这一个半月的学费能要回吗?

合同纠纷
2020-10-30 23:05: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 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证据,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如果有竞业需要,单位是需要和员工进行协商签订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条规定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协议,也没有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离职时,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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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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