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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月份在工厂上班,但是因为家里有急事,不能提前辞职,而且已经多次跟领导说过急辞,他们也不批准,没办法我只能直接走了,但是到现在10月份还没发工资,人事跟我说我没有办离职,他们可以把我的工资冻结处理,这是合法的吗?

合同纠纷
2020-10-30 14:32: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
  • 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 冻结工资就是把你的工资给冻结了,一般是无法使用的;
    一、一般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采取冻结其工资以及银行账户;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单位是没有权冻结员工工资的,如果是单位,其实也就是扣下了你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是要按时发工资的,没有冻结权。如果是单位扣发工资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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