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软件公司,总部设在英国, 去年在杭州成立了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从事软件外包服务.鉴于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目前需要大量医生和护士, 所以英国母公司决定在杭州招聘医生,护士, 然后把他们送到这些国家工作一两年.我询问了工商局, 被告知该项业务属于劳务输出, 需要人事厅来批准. 我刚打电话去人事厅, 他们说这需要商务部、公安部、教育部的资格认证. 我刚查询了一下\”外商独资目录\, 发现鼓励投资一栏里有咨询服务这一项, 我想知道劳务输出属于咨询服务吗?我的问题是:可以以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设立这样一个咨询公司或猎头公司来从事劳务输出业务吗?如果不可以, 有没有其他变通的方法来操作该项业务呢?我今年刚研究生毕业,虽然也考过司法资格考试,但无奈实践经验几乎为0, 对老板交代的这个项目毫无头绪, 所以到此请贾律师赐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