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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上班途中骑公路自行车正常骑行时,被同方向电摩从后面追尾致本人冲出后头部着地造成脑正荡并有硬膜外出血。假定对方全责,要求其赔偿可以从几个方面要求、具体如何计算?谢谢!

其它综合
2020-10-31 05:20: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请到律所具体沟通,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
  •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责任方负全责的情况下,视你的情况而定,如为财产损失,可要求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或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如为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还可要求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如为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如为人身损害的,可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责任方负全部责任,受害人可以得到的合理赔偿具体包括: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标准有详细规定。
  • 主要是医药费的赔偿,其他涉及伤残鉴定、误工、营养、护理等费用要以鉴定为准。
    追问:是否可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假定医疗费为一万元,本人月薪5000元。医疗休养时间15天,经治疗后基本痊愈。最大可能赔偿金額大致算法如何?另外能否为将来可能存在的伤害隐患,进行约定性表述?
    解答:精神赔偿也是根据伤残级别来算的,误工等也都要做期限鉴定,没做鉴定前无法估算,也无法达成初步条调解意向,除非你只要医药费。
  • 你好,事故认定书下来以后起诉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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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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