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已婚,母亲过世,父亲想把一处仅写有母亲名字的房产过户给我,但只给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怎么操作?

婚姻家庭
2020-10-29 21:41: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就可以办理。
  •   1、需要过户资料: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等。以上都要原件,最好能事先准备两份复印件。  2、夫妻双方一同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管理机关去办理,因为要当事人亲自填表格。  3、如果夫妻间采取的是赠与方式,那还要先到公证处去搞赠与公证。  4、关于婚内财产的转移,不收税费,只收工本费。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需要你母亲的所有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才可以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