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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前几天出车祸,小腿受伤,伤口缝合好了,当时查出脚背筋断了,处理好了,到今天一个星期了,膝盖肿着又做的核磁,查出结果说膝盖筋断着呢,还要做手术,医院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0-10-29 06:15: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 责任,车祸首先你要有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前面两个险种是赔偿对方损失,车损险是赔偿自身车辆损失。
    出事故你全责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 关于车祸受伤的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再次,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 需要鉴定因果关系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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