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开饭店的,有一位食客李经常上我那去吃饭,后来就认识了。他说往大连运煤,只要把煤运到大连那边就有人负责接收,马上能卖出去,就这样由我出钱5万元,他一分钱也没出。我不懂行,由他来弄,到大连后运到了一个粮库,他和粮库合伙,粮库负责往外卖。说是等到煤卖出去后的钱半分,但是,没等到煤卖出去,就有人告他(他说是给人做担保),这样他入狱3年。他出狱后说煤已经卖出去了,但是他说他去了一次钱没结上。现在他说这钱他还,并写了一欠条,但是他一直托,已经四五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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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和李之间的关系,可以视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他拿你的钱与粮库合伙作生意,其利润由你享有;
2\\基于以上,你可以找粮库,要求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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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