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几天开车撞了一个骑电动车的行人年龄64岁,事故导致对方左脚粉碎性骨折。我车子全险,交强险和三者险100万不计免赔险都有,事故发生后我出于同情先支付了1万抢救费,今天当事人女婿找我说手术费需要6万,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会暂时拿钱出来垫付,请问这笔钱到时候是保险公司偿还还是我个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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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保险赔付范围内都是保险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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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笔钱会由保险公司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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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买保险了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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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垫付的,一般般情况下你的保险是够用的,请告知具体伤情来为你分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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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你给对方的时候,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条后,之后,保险公司会将这笔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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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到时候是保险公司付,但是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车主支付一部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尽量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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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是保险公司支付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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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道路救助基金是以伤者身份申请,原则上是伤者返还,但在实务操作中,一般由保险公司在支付理赔款时直接扣除划转至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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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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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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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