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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把房子租给一个普通朋友,提前说好了,等我用的时候租客就搬出来。也没签合同,租客打算和别人合租,但是没谈成。租了一个月了,给了四百。我感觉不合适,我就和租客说不租了,你到月底走吧,要是不行,我在让你住半个月。他要求我把车位费,打扫房子,安装费,电费,搬家费给他。车位打扫房子电费,这是我该出的,我可以给。安装费搬家费,我不认可。现在好言相劝都不行,租客的意思是让我把钱提前给他。我不同意。我要是到下个月中旬,把租客的东西扔出来犯法么?该我出的钱,我会给。

合同纠纷
2020-10-22 14:32: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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