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中午12点20分左右店内有一名店长和3名营业员和两名老顾客,因为老顾客需要的衣服店内没有合适的,为此店长派了一名站岗的营业员到另一个店去提货(站岗人员是看管货物的)。店长没有及时安排人员站岗而是到店后去吃饭去了。剩下两名营业员一个在接待后进来的一名顾客,另一名在穿模特衣物。这时该店来了5名一起的顾客,进来后正在穿模特衣物的营业员上前接待了,5名一起来的顾客中的一位要求试衣,(这时店长曾经来过店内)20分钟左右后这些顾客以不满意为由就一起走了。走后大概10分种左右营业员发现被偷了2件价值近5万元的衣服。营业员马上向上级经理反映,而经理没有作出报案的决定,而是要求营业员负责赔偿。直到其中一名营业员的老公(4点左右)来了,才在该营业员老公的要求下报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