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经济合同,是我所转让的一个房屋出租合同,我租了一栋房屋转让10年,现在是第三年,双方约定在每年的3月29日向我付房屋出租转让费4万元整,到现在还没履行合同,我可以收回房屋吗?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吗?我想问一下超过几天才算违约?今天违约4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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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该是房屋转租合同,我租了一栋房屋是10年的租期,在10年的租期内可以转让,现在我把房屋转租了,双方约定在每年的3月29日向我缴纳房租,如没按时缴纳房租,对方属违约要向我缴纳违约金5万元正,我有权收回房屋,到现在转租方还没有向我缴纳房租,我想问的是3月29日到现在过了3天了,我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告转租方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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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看着糊涂呢?又是出租,又是转让的,如果是出租,怎么还转让,如果是转让,怎么还出租.
如果是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合同对于逾期支付租金有无约定?如果没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过期限对方仍不给,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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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向对方要求限期支付租金,否则,你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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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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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