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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否给个电话,我想询问追回拖欠款回题

损害赔偿
2020-10-21 16:04: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商沟通,不成的话,可以去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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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你好,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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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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