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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机修工,厂里机器坏,工伤死了。

证券投资
2004-12-25 23:55: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以下是关于工伤(工亡)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以上关于工伤(工亡)认定的程序及赔偿标准都告知你了,供你参考。

    如你们索赔有困难,我愿为你们提供代理索赔或代理诉讼的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 028-852501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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