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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妻和我结婚时,带了一个小孩来才五岁,我们一生活了十五年后,又离婚了,前妻小孩已成人了,我对那孩子有些什么主张的权力呢?

民事相关
2020-10-23 18:51: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需要了解详细情况为你解答
  • 父母负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推卸。除父母之外,其他人无直接的抚养义务。根据婚姻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小孩满十周岁的,可以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在父母之间做选择。
  • 夫妻双方离婚,抚养孩子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1、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情形:一是无经济能力支付,二是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
      2、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应至18岁的儿童。 未满十八岁的年龄超过16岁,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赡养费。 因为描述信息有限,所以无法做出具体的分析,你可以去 思科律所 的网站上。
  •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财产分配: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 可以向小孩主张扶养费
    追问:我可以要求那女孩,每月给我多少生活费吗?而且我要求生活费,需要我多大年龄时提出来呢?
    解答:无劳动能力时可以要求子女支付,男60,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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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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