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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

民事相关
2020-10-22 06:10: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办理协议离婚和分割共同财产步骤:一是草拟一份离婚协议;
    二是双方对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三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四一般财产分割踢出法定个人财产外,共同财产一分为二(包括共同债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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