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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九号早上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后面与我骑的自行车相撞 我当时被撞伤 她没事 也没报警 后来觉的不妥报了警 去了交通大队 在他们有人的情况下(唉!) 处理结果是我60%的责任 他们40% 双方签了字 接着去了医院 我被诊断韧带撕裂 软组织损伤 医药费共1100元 当时他们说没带钱 说正好13号要拿合磁报告 到时一块给 我们也就相信她了 但后来就找不着人了 今天终于通过单位电话找到了人 但已然不承认所发生的事了 说医药费也不会给

其它综合
2005-01-10 12:14: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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