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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目前小区分三期建设,目前一二期住户1000户,三期在建设在销售,一二期的物业是现代物业在管,这家物业每年多亏本,现在打报告给我开发公司要撤出,考虑到目前的情况谁家物业进来经营多不好,我们开发公司考虑到后期的管理和服务准备成立一个置业下面的物业分公司,和社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请问一下这个物业服务合同能到当地的物业科备案吗,影响办理预售房屋的许可证吗

房产纠纷
2020-10-22 18:30: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不同意,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来。
  • 物业管理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法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类。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宅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与服务,目的是确保物业完好与正常使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美化环境,是物业内所有业主每天都能享受到的服务。其内容和要求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有义务按时按质提供这些服务。
  • 综合服务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 2、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4、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5、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70%以上。 6、物业管理人员有5人持有物业从业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这个解释是目前比较全面、标准的说法,具体内容可以参考《物业管理条例》,其中规范的内容全部围绕物业服务展开,对条例了解清楚后,相信你对物业服务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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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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