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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3年12月在盘锦某开发商新开发的商厦里,购得精品间一间,价值30万元,缴纳房款15万元,由开发商联系在农业银行贷款15万元,期限10年,月还款额1750元。我本是一工薪层,本买不起,又不懂经营。由于开发商的宣传:不懂经营可以返租给商厦,第一年返还房款的8%,第二年返还房款的10%,第三年返还房款的12%,第四年返还房款的14%,第五年返还房款16%.并且按月返还,解除你后步之忧。于是我清家所有,并贷款15万元购买了此房,并与商厦(开发商与商厦经营者是同一公司)签订了返租协议(5年,有效期2004.1月-2008.12月)。商厦于2004元月开业,1-7月,商厦还能按协议返还租金,我也能按月及时还贷款,可8月份商厦停业重新招商,8-12月的返租金没有发给我(其他返租业主也没发),询问商厦有关人员说:发时告诉你,等通知吧。就这样推了半年,自己只能拿工资,节衣缩食的还银行贷款,近两个月经济实在紧张,没有还贷,银行下了催款通知,咨询银行说:再不还贷,保留起诉你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手段。现在我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缴款发票,返租协议,和苦苦的等待了,与开发商几次交涉办理产权证,至今也没给办理,据听说:商厦没通过验收,房产不给办。像这种情况的不止我一个。尊敬的王律师,请给予指点。

其它综合
2004-12-25 19: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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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