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哺乳期间,每天一个小时哺乳假,我现在上一休一,上一天12小时,这个哺乳假是按小时算还是怎么算,公司说上一天就一个小时,休息没有,合理吗?

民事相关
2020-10-20 03:43: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与单位商量解决
  •   导读——女职工们、准妈妈们你们清楚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假后的6个半月叫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规定如下: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  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 产后一年内有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的。 法律专家回复:《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晚上加班3小时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83
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交易税费
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亲子鉴定的法律程序
亲子鉴定的法律
亲子鉴定的法律程序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4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6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0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99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