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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以原告的角度判定他是故意伤害罪,谢谢。 张某(男,41岁)和李某(男,42岁)系太原市高校区*村村民,张李两家是多年的邻居,关系很好。但六年前,张某因修建自家房屋向李某借款30万元,且久拖不还,两家关系逐渐变差。2019年4月19日上午,李某再次到张某家索债,张某因一时拿不出钱,便对李某说:“我现在也挺困难的,你先回去吧,再容我几天,我尽快给你凑一部分。”李某说:“凑了六年了,一分钱都没还。恐怕是想赖账吧!今天你必须给我还上点儿,否则我就不走了!”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争执过程中,张某为了逼走李某,就从自家院子里将一捆柴火抱进卧室,对李某说,“你赶紧走,要不然我就点火,和你同归于尽!”李某坚持要拿上钱才肯走,然后张某就将柴火点燃。李某一看情况不妙,随即向院子里跑,但因火势过大,李某发现自己的裤腿已被点燃。张某见李某已然跑出去,便在卧室里赶紧灭火。李某跑到院子里后,一把抱住张某的妹妹(27岁,未婚),后经张某家人扑救,火势才得以遏制,但李某和张某妹妹均被烧伤。经鉴定,李某腹部烧伤程度构成轻伤,张某妹妹烧伤程度构成重伤。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李某称其之所以抱住张某妹妹,是想自己即便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中,李某改变供述,称其之所以抱住张某妹妹,是害怕张某家人不救他。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刑事案件
2020-10-15 17: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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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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