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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财产,执行局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10-15 15: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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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只能和对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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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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