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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个体户,2012年注册的,在2017年的时候,我市成立播州区,要求更换营业执照,就去更换了,但是在更换的同时注册日期还是没变(2012),登记机关日期变了(2017),现在需要营业执照到街道办登记,才发现2个日期不一样(不能办理)。当时去办理更换营业执照的商户为什么2个日期都一样,唯独我的就不一样呢?在不影响办理的情况能改过来吗?个人感觉是不是更换的时候,工作人员搞错了?

公司企业
2020-10-17 16:34: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办公司营业执照步骤:
    1、查重名,查询是否有重名的企业(汉语拼音相同也算重名);
    2、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明一定是真实的,因税务部门要上门核查后才办理购发票手续),虚假的办公地址一是税务部门不售发票,二是第二年工商年检要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提交全体股东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照片;
    4、有实物或非实物无形资产评估的要经有关部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5、提交《企业章程》等;将注册资金存入工商部门指事银行;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计证等;
    7、到公安部门备案的机构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国、地税代码章;
    8、拿到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到地工商所报到;
    10、拿到营业执照后在提定的期限内到区县国税局办理国税登记(七天内再到国税所报到),
    最好同时办理IC卡(760元)或网上申报(200元)手续)和购买发票的手续;
    11、拿到营业执照后在提定的期限内到区且地税局办理地税登记(七天内再到地税所报到)。
  •  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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