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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生育材料公司已提交社保中心,但是还没报销下来,因为产假马上结束带孩子无法上班需要辞职,这样生育津贴还能发放下来吗?

民事相关
2020-10-17 14:02: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生育津贴应当发放。
  • 关于社保报销的的材料,以生育保险为例,生育保险报销该准备的材料分为以下两钟:分娩和计划生育

    (一)分娩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二)计划生育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的条件为: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劳动合同没有备案并不影响领取生育津贴。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原因是用人单位未依法替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该情形下,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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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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