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年我和我男朋友打算结婚,所以我们准备把房子装修一下,于是我男朋友找了他的一个带点亲戚关系的表哥负责装修(因为他是专门搞装修的)。于是他表哥找来了原本就在他手下工作的几个外地民工来我家工作,可是在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一个外地民工不知道怎的,就从架子上掉了下来,摔伤了脚,后来经过检查,发现是粉碎性骨折。事情发生后,他表哥开始时帮那民工付了八百多的医药费。后来也没什么事发生,谁知一个多月后,那个民工找到我家来,说是要我们赔偿他的医药费及误工费,还专门请教了律师,说如果不赔,就要上法院告我们。我觉得他的工伤事故跟我们没关系啊,为什么要我们赔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