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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房产,也没有资产,可以做担保人吗

债权债务
2020-10-17 07:01: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变更担保人方式如下:
    1、涉及合同法问题,担保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变更担保人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双方需要签订新的书面担保合同。
    2、涉及变更后的担保方式问题,担保人与债权人要在新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方式,未约定的认定为连带责任
  •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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