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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的再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民事相关
2020-10-14 07:06: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中一方要离婚,对方也同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就到法院诉讼离婚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如果你们所在属于村或者是居委会的话,那么你还可以在那里开居这样的证明。让他们证明你们是本身就是夫妻,即婚姻关系证明。这样,就可以拿着这个夫妻关系证明去办理离婚的手续了。
  •  一、办理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二、办理流程:   (一)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5、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婚姻状况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6、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婚姻状况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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