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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 今年22岁,以前做了牢。他今年又和别人群斗,拿枪伤了人 为轻伤甲级

民事相关
2004-12-20 22:51: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来函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我不知道你哥哥的具体斗殴情形如何,且是为何而进行与他人斗殴,这将导致你哥哥定何种罪名,若你哥哥是定故意伤害罪,那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时你说你哥哥以前坐了牢,在此我不知你哥哥是为何坐牢,而是何种刑罚,依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若你哥哥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释放后未满五年的情况下,属于累犯,依法将会从重处罚。
    对于自首而言,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