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一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
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
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父亲的债务,在合法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可以约定有儿子偿还,应取得债权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