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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姐妹家的孩子无收养证明,关系恶化不养老人,怎么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的退休金关系解除后有无变动?

婚姻家庭
2020-10-12 04: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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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没有解除关系一说
  • 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的成立、有效,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行为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随之消灭。但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养行为只能发生在旁系血亲的长辈和晚辈之间或者发生在不具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也叫“准血亲”,即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不同于自然血亲,它可以依法产生也可以依法解除。
  •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根据《收养法》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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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的退休金关系解除后有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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