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离婚三年。但是小孩是判给男方的。如今我想夺回抚养权。有可能吗?

民事相关
2020-10-10 10:11: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男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抚养权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等等。
  • 你好,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是有依据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根据你的描述,可能法院不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当然也不是绝对的。直接你说的地域歧视是不存在的。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服务,欢迎来电或者当面咨询,我们的律师将免费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
  • 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男方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3478
离婚多少年后可以夺回抚养权
2180
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女方如何要回抚养权?
抚养权 14204
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女方如何要回抚养权?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给谁?
离婚法律咨询问答 24098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给谁?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抚养权 2756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孩子的抚养权能判给我吗?
抚养权 7015
孩子的抚养权能判给我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抚养权 28536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