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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都离婚的,5年前认识了,并同居,住的是女方贷款买的房子,两人认识之后买的房子,女方拿的首付,期间男方帮着还了两万,两个人一起生活5年,期间女方单位分红六万,两人就添了7万买了一台车,现在要分手女方手上还能有存款7万左右,外债两万是欠男方父母的,一台车,大概能直七万,两个人现在反手,财产要怎么分割,其中女方后三年的收入高些,男方一年大概4-5万的收入,现在两个人由于性格不合已经分居,财产分配两个人意见不合,还在僵持,给一下法律的建议,谢谢!

民事相关
2020-10-31 11:56: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同居析产。
  • 您好!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只是同居关系,那么财产就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动产谁占有谁所有,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可以先协商,解决不了再诉讼。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以前未婚同居,且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的情况;1994年2月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即使满足婚姻的实质要件也是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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