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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9岁,高级工程师。26日与本单位2位同事乘东方明珠出租汽车公司D的车从虹桥机场到宝山,我座前排,一只旅行包放在后排,我比第二名同事晚3-5分钟下车,因与驾驶员就绕道车费问题有过争议。我下车后驾驶员未等我拿包立即将车开走了,我立即打电话联系,但出租票据上只有兰色联盟的监督电话而耽搁最有效的时机,现出租公司态度很差,拒绝赔偿或部分补偿,也不安排与驾驶员沟通,我下车5分钟前同事当着驾驶员提醒包在后排,我下车时虽有人证但未及时取证,目前找证人有难度。

行政纠纷
2004-12-15 20:45: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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