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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姻期间恐吓和殴打女方,女方得了精神病,最初六七年是女方的家人出钱带着看病。后面孩子大了,我出钱,三年带着女方在合肥定期做治疗。 男方在老家,收着房租(房子是结婚后,双方一起盖的三层小楼。为了盖房子,女方当时还向娘家借钱)房子出租给别人,有固定收入,就是不出钱给女方看病。我特意回家要过钱,打电话也要过,他就是说没有。从来不打电话问女方现在身体好没好,治病需不需要钱。 精神治疗很花钱,我每月还有房贷,生活很困难,他作为父亲,不出钱,每次问他要钱他都说没钱看病,说的话很气人。 想诉离婚?并要求支付看病所花费的钱!

民事相关
2020-10-03 13: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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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