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03年10月与原单位同事刘某合作在某高校内创办计算机网络培训班, 2004年1月1日,承包某外语电脑培训学校,因关系比较好,只达成了口头的股份分配比例。后其妻认为我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和刘某大闹,后直接插手公司事务,我因不想造成更大的矛盾,和刘某商议,我只管理某高校内的培训班事宜,刘某管理某外语电脑培训学校。5月份因索要刘某欠款(欠我的钱,刘某欠我管理的某高校内的培训班流动资金),其妻借题闹事,逼迫我退出经营,为了不想让事态扩展,同时也为了保障我个人的经济利益,特签定如下合同:合作协议甲方:xxx乙方:(我)兹因双方共同发展培训教育事业,特签定此协议已达到全面合作与支持的目的,协议条款如下:1、 甲方为培训部经理,负责培训部的所有相关事物的决定权。2、 乙方为培训部市场及财务总监,复杂公司的内部事务及协助经理完成必要的办公工作。3、 甲乙双方协定,乙方以技术股份名义占有培训部股份的10%,并以董事名义拥有对公司各项事务的监督权。4、 甲乙双方协定,乙方自2004年接纳的大客户团体培训以学费的20%提成,培训学费交至财务后立即兑现。5、 甲方同意乙方做为培训部技术顾问支付3000元/每月的工资,定于每月25日发放,本条款自2004年7月起实施。双方签字:甲方:xxx (摁有手印) 2004年6月13日乙方:(我) (摁有手印) 2004年6月13日可是刘某只给我了7月的钱以及大客户提成,从8月至12月的工资,至今未付。另外其妻,多次在员工面前诬蔑我,其语恶毒,我有人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