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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丈夫在天津打工,由于一时冲动,带走主人四万元(他们四人住在一个屋里,钱就在屋内一个小箱子里锁着,钥匙就放在桌子上。)回家路上被追回。现在在西青看守所。丢钱的人说,因为钱没有损失,不追究任何责任。朋友的丈夫平时老实,只是一时头脑发热。

其它综合
2004-12-12 08: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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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