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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东办的结婚证,户口也到了广东,我能在长沙办理离婚证吗

民事相关
2020-10-03 07:47: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异地协议离婚一般是不能办理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 离婚证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证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梅墟街道或新明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采茶分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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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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