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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土地承包合同,我的土地被划入了自然保护区,发包方想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维权??

合同纠纷
2020-10-01 05:39: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视您的承包合同,界定您与对方的权利义务。您可以将合同拍照传给我们,我们帮您分析。
    祝您生活愉快!
  • 土地承包合同导致的纠纷有多种多样,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首要问题通常是弄清该份合同是否有效,具体的利益纠纷建议可以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最好可以又律师介入协助处理。土地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是特定的人,通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员,当事人的一方是有土地使用权人,一般是国家,由国土部门代为行使,另一方当事人一般没有严格的身份限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土地租赁合同比较接近与普通的经济合同、期限等也有不同,比如在土地被征收时,总之,后者是种特殊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也不是很完善。
  • 1、《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台同是比较少见的。如出现下面五种情况,可解除施工合同:
    (1)国家计划变更,工程停建、缓建;
    (2)代办工程资金不足;
    (3)工程材料、设备不配套,一时难以解决;
    (4)承包方内部情况变化,难以继续承担工程任务;
    (5)不可抗力
    签订施工合同的任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都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因解除施工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损失的外、其他均由责任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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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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