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51岁,女,酒店客房服务员工作第8天工作时摔伤,韧带受损,目前休息5个月尚未恢复正常走路。咨询可赔偿哪些类型损失及大概金额。(目前酒店方面只愿意赔付医疗费加1000元补偿)

合同纠纷
2020-09-29 16:10: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属于工伤的问题,一般应当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而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关于工伤期间,你的工资根据受伤前的工资水平进行发放,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职工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1、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2、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3、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几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1、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自己不小心摔伤,也属于工伤的。
    2、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可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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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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