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来是七二年招入县**大集体男工人,有档案为具,但原单位从未缴过医保,后来单位倒闭,本人回到街道即现在的社区任定工干部,退休前也交过几年的居民医保,但到办理退休时想办理职工医保,社保说:如我原单位如交过医保则能按百分之几十补交,如单位从未帮交过医保,要我必须全额补交男职工全部所欠交的费用及违约利率,当时好象是要我补交六七万,因此我放弃了补交。请问:我原来交的居民医保能算我退休前交过医保吗?如能算,现我已退休几年了,还能去办理职工医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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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
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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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