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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股东占有20%的股份,是否可以起诉,是否可以拿回我的工资以及我垫付的款项,结清债务债权。 你好,律师,我是公司股东占有20%的股份,但我从未拿过公司分红,股东也是法人要求我添加的,现在公司想关门注销他让我承担一半费用,欠我一年工资未结算15万元多,本人个人出资上交房租以及售后退货12万左右,这些钱都有转账截图,也有备注交房租和因疫情原因由个人退款。像这种的我是否可以起诉,然后是否可以拿回我的工资以及我垫付的款项,公司现在债务大概30万人员工资15万左右,订金加退货未结清款项12万左右,劳动局说20%我个人承担6万元左右,这是在劳动局的人说的,结清债务债权。希望律师可以给出建议,万分感谢!(本人并未实际出资,只是挂名股东,公司成立6年左右我是2020年5月20号后添加该公司的股东。)公司注册资金200万

债权债务
2020-09-24 2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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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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