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去了派出所,私了之后觉得身体不舒服,耳朵痛,
可以追加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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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即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通常“私了”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不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事故当事人的首选。但是“私了”协议,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也不是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不具有民事
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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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侵权责任一般来说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话,包括因为它的侵害给你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严重的话还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如果打人的行为性质比较恶劣的话还有可能侵犯刑法。可以通过双方进行协商后解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未果的话,那就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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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