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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应该待岗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究院的一名工程师,分管图书馆工作。去年,我的主任买了一套管理图书馆的软件,它的功能与实际工作要求相差甚远,经过六次大的修改,现在它的数据库已失真,即有些已输入的书被删掉,有些只进一本的书,库里变成了二本,即使数据库没有失真,图书分类所需要的重要数据书次号,也无法查到。为了不耽误工作,我自己编了一套软件,现在我院的图书管理实现了计算机化,就是用我编的软件。我对主任说,先用我的软件工作着,等他的软件完善后,再换成他的。可他强行现在就使用他的软件,作为这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我十分清楚,如果用他的软件将要发生的后果,我认为有责任把这种后果向上级部门反映。但我院的人事处,以我不服从领导为由,让我待岗,并发给我待岗工资150元。他们说,即使主任让你干的是错误的,你也必须执行。如果这样我的良心何在?因为从日常工作中,我了解我的主任不太知道图书馆的管理,因此主任让我干的与我从书上学的发生矛盾时,我照所学的干了。请问,如果我不服给我的处理,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申诉?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2004年12月7日

其它综合
2005-01-31 17: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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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