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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主,我把房子租给一个人他把我的房子转租出去了,现在这个人不付租金给我,我可以和租户提出让她搬走吗

合同纠纷
2020-09-24 21:10: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转租房子要满足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 什么情况转租人可以再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 那得看你们之间是如何约定的
  • 依据你们合同约定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 你可以提出让他搬走的,如果不能协商,就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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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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