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以下为我代我的好朋友咨询,先以“我”自称)我现遇到这样一个问题:03年初我在原公司负责一个项目,后原公司因其它原因放弃这个项目。我个人则认为这个项目非常有潜力,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继续以私人的方式投入人力和财力继续从事这个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直到年尾时,我个人认为一切已基本成熟,辞职离开了原公司。本打算自办公司,但由于前期投入过大,一时资金无法周转,在好朋友的建议下我和另一公司合组一家新公司。另一公司主要投入资金,而我则投入项目。04年初新公司成立,我按我和另一公司的协议,成为总经理,负责一切管理事务。前半年的时间,公司成效不大,但之后逐渐回转,目前已初见成效,开始盈利。当时(即业务回转时),我由于一些私人原因时离开公司一段时间(只是不定期去公司,但仍在上海,保持密切联系),但此时,另一公司(因投入资金并且我非上海户藉,法人由其公司出任)趁机将所有财务、合同等实权全部接手,同时将公司大门、抽屉等全部换掉,并以口头方式通知我不必再担任总经理一职,要求接有所有事务。因此项目我自已前期投入资金和人力都非常具大,而现在眼看已有所收益,不但经济上无法承受损失,在感情上也有被出卖的感觉。但因最初合作时是由好朋友介绍该公司,我目前手上只留有当时合作时签的协议、备忘录及新公司营业执照(法人非我)和出资构成(我占其中10%)等,平时公司经营所赚利润等资料并没有私人保存(公司里一定是有的,但目前对方已换锁、换人,而且拒绝与我电话及面谈,我根本无法取得)。现在眼看我多年的努力(此项目在03年以前我就已在构思)和积蓄(为此项目,在当时少有人看好的情况下,我不顾成本投入巨大)就将毁之一旦,我实在心有不甘。另外,因04年前半年收益不佳,我个人都没有收取过新公司半年应付的薪水。

经济相关
2004-12-09 02:01: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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