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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个婚内的财产和债务公证

刑事行政
2020-09-24 10:10: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草婚内财产协议
  •   对于正确解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与案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其关键是如何认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对共同债务的分割效力问题。  其实对此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经有所规定,其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中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一方或双方的经营收入,都归夫妻共有,从事经营所欠的债务,也理应为共同债务,故本案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  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具有不可逆转性,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双方,债权人不是诉讼主体,所以这一处理是在债权人不参与的情况下做出的,无疑是只对原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对债权人来说不具有对抗效力。
  •   一、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薄);  2、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证明;  3、财产的约定书一式三份;  4、有关财产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5、财产清单;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  3、上述婚前财产的归属;  4、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婚前财产孳息的归属的约定等。  三、特别提请注意事项:  1、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婚前财产协议不能对其他人的财产进行约定,尤其是再婚人员;  3、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无胁迫、无欺诈;  4、婚期财产协议内容完善、用词恰当、约定书上签字、盖章应属实。
  • 对于婚内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的问题,答案如下:1、按件收费。如:证明出生、学历、遗嘱、声明书等一个公证书编号按一件计收。2、按标的收费。即按公证事项涉及的标的金额确定公证收费的具体标准。3、按时收费。如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按保管年限计收。此外,公证文书的翻译费是按国家书籍稿酬标准计收。夫妻婚后财产公证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的,无法对婚后财产进行公证。1、 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也就是说满足结婚年龄、自愿等结婚法定条件的;2、 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自愿对婚后财产达成约定,根据约定进行婚后财产公证;3、 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他人无权代理;4、 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约定必须合法,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损害第三人或国家利益的内容;满足以上条件的,夫妻双方可以去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婚后财产公证手续,确定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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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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