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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未造成伤害,一般判多久

刑事案件
2020-09-28 00:40: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在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项罪名时,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比照相应罪名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即不予以定罪量刑。 对于因未达相应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具体判刑多久要结合具体罪名及犯罪事实。
  • 如果属于多次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持械聚众斗殴、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且属于首要分子或积极参与者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满16周岁的人犯聚众斗殴,依法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受理检方公诉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合议庭,会根据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知罪认罪悔罪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事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后果、社会危害性、社会恶劣影响程度,作出“罪”与“罚”相适应的判决。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7条、292条
  •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搜索
      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处罚准则: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 未成年人犯罪遵循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地规定:“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要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人员对未成人要坚持攻心为主,象父母对孩子、教师对学生一样,针对其个人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认识到自已行为的危害性。
    这一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处理未成人案件中既要注意查清事实,又要及时对未成人进行教育和感化。教育、感化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受到重视,要正确处理查清事实与教育、感化的关系。查清事实是正确教育的基础,事实不清,就无法以理服人,难以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但也不能专注于事实本身而忽视教育和感化。教育和感化是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要注意挖掘犯罪发生的深层次根源,剖析未成人犯罪的根本动因,对症下药,深入进行心理教育,使其真正认罪伏法,并能正确对待将要面临的刑事处罚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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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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