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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六天,没有签合同,上班时间完全超出了老板说的时间,于是我提出了辞职。交了押金也不退给我,但我的押金没有收据,只要转账记录。他有哪些违法行为?后天就要劳动,仲裁开庭了。

其它综合
2020-09-24 07:50: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起诉的,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没有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工人有证据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另外,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押金应予返还。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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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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